陆上晋商被称为“驼帮”,海上晋商则被称为“船帮”。晋商下海,开始于康熙朝。
随着经济发展,大清国的货币供应严重滞后,需要大量铜钱。而国内铜矿产量,一时难以满足需求。货币的紧缺,导致物价的上扬,铜钱升值高达30%以上,已经成为影响维稳大局的不安定因素。
大力进口铜,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。早在满清入关的第三年(顺治三年,1646),政府就下令:“凡商贾有挟重资愿航海市铜者,官给符为信,听其出洋,往市于东南、日本诸夷。舟回,司关者按时值收之,以供官用。”
以介休范氏为代表的晋商,则主动找到了政府,要求承揽这项业务。他们看重的,当然首先是利润。当时,东南沿海一些商人从日本采购铜,其中60%由政府按照官价收购,其余40%则可以自由出售。贩铜利润,本来就已经高达1倍,而市价则比官价高出30%以上,获利更丰。范氏等人提出了远比民商更为优厚的条件:所有采购的铜全部由政府收购,价格是每斤“给银一钱、脚价银五分”,合计每百斤价格为15两,比政府给予民商的收购价还低了2.5两。政府自然笑纳,将采购日本铜的业务,一股脑儿改归皇商垄断。
最初几年,每年的购铜数量,在600万-700万斤,若以利润对半计算,则每百斤铜可获取7 .5两利润,皇商们因此获得的年利润总额高达45万-52.5万两(折合人民币9000万-1.58亿)。晋商的“船帮”,自此形成。范氏在其中,扮演重要角色,其最多时拥有7只船,占一半以上进口量。
大清国对于铜作为铸币原料的需求,有过多次反复,逐渐形成了进口铜与国产铜并重的格局,而进口铜则由皇商、民商并举———彼时,皇商只余范氏一家,民商则有12家,合称“办铜商人十三家”。
进口日本铜,很快就变成一场灾难。在中国的巨量采购下,日本铜矿供应无法维系,日本政府下令限制中国的采购,甚至限制中国商船在日本的贸易额———每船每日不得超过6000贯铜钱的价值,违者一律遣返。范氏“船帮”,在日的交易周期被迫拉长、成本加大;与此同时,随着国内铜矿的开采,大清国政府大大缩减了进口铜的配额,到1750年,仅余区区50万斤。至此,进口日本铜已经成为亏本生意,但是,大清国僵化的“计划”体制却拒绝了范氏退出这个行业的要求。范氏被迫继续从政府接受贷款,维持亏本生意,终至元气大伤,破产抄家而结束。